1、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工作原则,根据当年招生计划,综合考核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2、考生考试成绩是录取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1)各学术型专业硕士和法律(法学)、社会工作及教育等专业学位硕士专业
初试总成绩占终成绩总分的40%,复试总成绩占终成绩总分的60%。
(2)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
初试总成绩占终成绩总分的60%,复试总成绩占终成绩总分的40%。
3、定向就业的录取考生须在录取名单确定之前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书。
4、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按规定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检查通过后,可以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参加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学习。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
2017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