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坚持立德树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招生计划:按照浙江省教育厅2017年初步下达的拟招生计划数执行。招生总规模510名(含已拟录取推免生、退伍士兵专项计划),分别为:全日制学术型201名,全日制专业学位型215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94名。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参加综合分排名:
(1)综合面试成绩24分以上(含24分);
(2)专业笔试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
(3)复试总成绩在120分以上(含120分)。
【同等学力者二门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分,但均需达60分以上(含60分)】
3、根据各研究方向(课题),分别进行综合分排名,按照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综合分(按初、复试总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方法:
综合分=初试总成绩÷500×50+复试总成绩÷200×50
4、学生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
5、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原则上以初试报名确定的身份录取,院招生委员会可以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及生源情况等按照有关规定在两种类型之间、相近研究方向之间作适当调整。
2017年中国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