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要与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书”,完善录取手续,不签订合同书的不发录取通知书。
2.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审批同意且各项手续完备后,预计在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及学历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我校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的时限以复试结束后十天为准,受理举报部门为纪委监察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举报渠道:
监察处电话:0516-83590270
研招办电话:0516-83885990
电子邮箱:cumtyjsy@***.cn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017年中国矿业大学以单独考试方式报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