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生院对申请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及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博士生导师(组)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导师(组)审查并同意后给出审核书面意见(充分说明同意接收的理由),并向学院推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导师(组)审核意见进行复审,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选,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公布。
2017年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材料审核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