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丹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中丹学院各领域(项目)应成立招生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各领域(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方案实施细则,具体落实各领域(项目)硕士研究生(中方)招生事宜。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由中丹学院负责人、中丹中心负责人、各领域协调人(PC)、各项目负责人(HEP)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讨论并确定各领域研究生指标分配,审定各领域(项目)硕士研究生(中方)选拔实施细则,明确领域工作组职责,审定面试、选拔小组成员,审定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等。
(二)领域(项目)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领域(项目)工作组按照审定的领域(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细则开展工作。
领域(项目)组长分别由本领域中方PC或HEP担任,由PC或者HEP推荐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领域(项目)工作组。本领域PC或HEP建议作为该领域(项目)工作组成员。工作组中至少包含一名英语专业背景专家。丹方各领域PC和项目HEP或其委托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资格的丹麦教师)也可被邀请作为领域工作组成员参与中方学生选拔、面试。
2017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方)推免生选拔复试规程选拔工作组织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