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接收名单。
2.拟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全国推免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报名事宜届时通知。
3.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若未进行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4.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5.在统考生复试期间,推免生须向接收的培养单位提交大学本科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培养单位核查无误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