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丹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中丹学院各项目应成立招生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具体落实各项目硕士研究生(中方)招生事宜。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由中丹学院负责人、中丹中心负责人、各领域协调人(PC)、各项目负责人(HEP)组成。由中丹学院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负责讨论并确定各项目研究生指标分配,明确领域工作组职责,审定领域工作组小组成员。并协调和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审核各项目提交的复试分数线、审定终的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处理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和申诉。
(二)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工作组应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复试、选拔方案和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负责提交各项目的录取建议分数线,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规程,具体负责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领导小组审议。
硕士生面试、选拔工作组组长分别由项目中方HEP或本领域PC担任,由PC或者HEP推荐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项目工作组。原则上项目中方HEP和领域PC至少要有一人参与面试。工作组中至少包含一名英语水平较高的专家。领域丹方PC和项目HEP或其委托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资格的丹麦教师)也可被邀请作为面试工作组成员,参与中方学生面试、选拔。面试工作组成员必须全程参与面试。
2017年中国科学院大学中丹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方)复试选拔方案硕士研究生(中方)选拔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