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所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拟接收名单。未经我所复试和体检的申请者不得拟录取。
2. 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含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应通过教育部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受并确认培养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3. 终推荐免试生名单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录取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录取到我所的推免生无效。
4. 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我所将按照面试成绩排序,经导师和考生本人同意后,依次录取为“直博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5. 对已发拟接收函但终未能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录取到我所的,拟接收函自动失效。
6.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取推荐免试生,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7. 我所在原子与分子物理、光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化学工程、生物化工、工业催化九个专业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2017年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为研究生的规定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