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成果主要包括:
(1)总平面设计(1:50、或自设比例)
(2)重要节点的空间分析与基础设施设计
(3)局部透视效果图
(4)植物的科学配置
(5)重要节点的分析,形象化的数据呈现
2.图面表现技能与效果
(1)图面表现形式(水彩、水粉、彩铅或其他)不限。
(2)效果图及设计深度要达到考试题目的要求。
注:考试必带工具:铅笔、针管笔、马克笔、尺、绘图板、水彩、水溶性铅笔等绘图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