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规则:各二级单位根据方案公布的各专业(方向)全日制招生计划和奖学金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全日制录取名单和奖学金等级;根据各专业(方向)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非全日制录取名单。
遵循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队。
2.学费和奖、助学金:
(1)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公布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新标准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13〕32号)等文件执行。其中推免生全部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重点学科统考生(定向生除外)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8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20%,其他学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70%、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30%。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8万元/年,按2-3年收取;MBA、MPA的收费标准以培养协议为准。终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复为准,将于考生入学前在我校研招网公布。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学校统一的奖、助学金,鼓励各单位、社会企业和导师为学生设置奖助学金。
3.录取类别
研究生按就业形式分为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2种,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2种,共有4种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档案就业培养协议全日制非定向须转入派遣至就业单位无全日制定向不转入派遣至定向单位或少数民族骨干定向地区全日制定向协议或少数民族骨干协议非全日制非定向须转入派遣至就业单位非全日制非定向协议非全日制定向不转入派遣至定向单位非全日制定向协议
(1)非定向生及定向生中的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将档案调入学校(应届生可推迟至7月);所有定向生和非全日制非定向生须于4月20日前签订相关培养协议。
(2)所有全日制学生须全在校学习,其中全日制定向考生须于4月20日前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2年以上学习的请假条。
(3)非全日制学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非全日制学生的具体学习方式由各二级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学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4.调档、政审:考生的调档和政审工作由各单位组织,4月20日完成。
5.硕博连读:按照《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规定》(中地大(汉)研字〔2015〕24号)在符合条件的拟录取考生中开展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前期推免过程未开展选拔的可一并进行),原则上每位2019年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均可招收一名硕博连读生;硕博连读生从硕士入学起即享受博士生待遇,具体按照《博士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试行)(地大校办发〔2017〕6号)执行。本次确定的硕博连读生占导师2019年博士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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