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取得我校艺术团A类合格资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省招办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市、浙江省获得此类优惠条件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且选考科目应符合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2.对于取得我校艺术团B类合格资格、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省招办认定的政策加分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可放宽至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满分750分折算,四舍五入取整)、但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如录取时生源省份还未公布调档线,则以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终模拟投档线为准。针对上海市、浙江省获得此类优惠条件的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且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须在上海市确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5分以上,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须在浙江省确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10分以上。(上海市、浙江省具体优惠分值可能根据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新要求进行调整,以签订协议为准。)
3.被我校录取的艺术团特长生,可在不跨科类的前提下自主选择我校在其省份投放招生计划的专业(菁英班、基地班、试验班、实验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外)。考生须于6月30日12:00前主动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反馈高考成绩及志愿。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全体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2017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