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通知书。新生须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来校报到(以上证件须原件,缺一不可)其它证明不能作为入学凭证。为方便办理入校手续,请备好本人户口整本(含各页)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
特别提示:户口本必须真实;学生户口本\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我校时的身份证号保持一致。
2.贫困生办理助学贷款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办公室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到时需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报到当天交银行受理证明。
3.本人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背景蓝底、白上衣、学生发式)。
4.档案关系:
(1)入学时将党团关系迁至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市(县、区)招生办领取档案(不得拆封),报到后亲自上交给辅导员。
2017年长春幼儿师范学校高中起点专科新生入学报到所持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