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70分(含70分)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每名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时间不得低于10分钟。
2017年长春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综合笔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