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我校2017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硕士毕业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三)具备所攻读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四)硕士专业应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在以往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中表现优异,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学术成果。
(六)“申请-审核”制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报到时未转入的取消录取资格。
2017年长春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