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国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等请于2017年4月5日前到我校研招办登记(联系电话:0431-85716566),上交相关证明材料,研招办将对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学费及奖助学金: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人·年(不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入学时按年度交费)。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38000元/人/3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30000元/人/3年。
学校设立2017年全日制优秀生源奖学金,奖励标准及其他奖助政策请参看《长春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办公楼1426室
联系电话:0431—85716566、85716157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2017年长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轮复试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