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下载“参加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读研期间学术成果汇总”表格(在附件中下载),填好后于2017年4月9日2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考生所填报学术成果必须真实有效,如出现谎报学术成果的情况,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若因未填报学术成果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长春工业大学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办公楼1426室
联系电话:0431—85716566、8571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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