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严格按照单列计划限额,根据自主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10月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2、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计划、生源对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生源所在行业企业三级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在高校录取期间办理录取手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4、凡经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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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