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合作办学单位按照招生报名条件并结合企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向我校报送推荐名单(2017年8月中上旬),填写报名及报名汇总表(附加1和附件2)。
2、企业推荐工作结束后,推荐名单须在我校门户网站、企业门户网站或企业醒目的地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的考生需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填报、现场信息确认(省考试院规定时间,一般在9月初),未经现场信息采集和确认者,推荐报名无效。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 江苏排名: 77 扬州排名: 23
2017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