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5月5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教育考试院。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017年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资格初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