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扬州大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工作。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江苏省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学校纪检部门对招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4.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监督电话:0514-87971822
2017年扬州大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