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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复试工作

2017年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工作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1 22:29:00 解决时间:2018-12-24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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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各学院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确定所属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分数线。

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时须执行相同的分数线和录取标准,并实行相同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

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在保证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参加复试的情况下,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可适当从校内、校外调剂部分合格考生参加复试,按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确定拟复试人员名单。

复试应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内容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

复试包括报考资格审查、面试、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外国语应用能力(含听力和口语)测试和体检(含心理健康测试)等。

1.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与要求参见附件7)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2017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规定以及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进行。有关要求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简章和复试录取情况表备注说明。

2.各学院在对非全日制考生进行复试时,需要求考生填写《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3.面试可采用笔试、口试及实践技能相结合的形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要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考核其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发展潜力,注重考察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复试应有评语、成绩和详细记录。对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由复试小组指定专人当场填写,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给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材料经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后妥善保存。

4.思想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学习态度、个人诚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时应参阅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考核表。

5.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6.学院负责所属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专业课试卷的命题、印制与评卷工作。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及命题范围应根据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所列内容确定。专业课试卷命题要求参照我校《关于印发〈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校研〔2013〕2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专业课试题及其评分标准或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级材料。

7.对同等学力考生(即以专科毕业、本科结业、应届本科毕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要进行全面、严格复试。要重点考查其所报考学科相关本科主干课程知识和实验技能的掌握情况。其中,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且不同于初试科目和专业课,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加试科目采用笔试形式考核,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应在通知考生参加复试时告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所报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是否考核其实验技能,由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研究确定。加试科目按同等学力考生相关要求执行。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含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3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20分),90分为及格。

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可采用笔试或与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四)复试时间

1.专业课考试、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试的时间及地点,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情况自主确定。考场应集中统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选派符合要求的监考人员,并培训工作人员,严肃考场纪律,做好专业课考试工作。

2.体检安排。3月27日-4月3日,校医疗服务中心(江阳路北校区北门向西约100米,下同)及校医疗服务中心扬子津校区卫生所(负责扬子津校区各学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各学院派专人负责将复试考生按规定时间带至体检地点进行体检。

3.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一般应于4月6日前完成。

(五)其他工作

各学院应将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复试小组名单、专业课命题人员、考试地点、监考人员名单,以及有关专业课考试工作安排于复试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精神,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生)及体检费(20元/生)。学院在复试考生报到前通知考生登录我校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cn/)缴纳复试费及体检费,确需发票的考生可在缴费后一周内携身份证在财务处自行领取票据。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2-24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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