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实行德、智、体全面衡量,在遵循考生专业志愿的基础上,文化成绩(音乐类以专业成绩、美术类以专业加文化的总分成绩)优先,择优录取。
⑵专业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为0-3分。
2017年扬州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