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烹饪类专业对口单独考试及录取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工作。
2.学校纪检部门对招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3.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监督电话:0514-87971822。
2017年扬州大学烹饪类专业对口单独招生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