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请考生将我校《商调函》交所在学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请档案管理部门(7月30日前)将学籍档案(含中学阶段档案)等毕业材料合并后寄至我校。
(2)其他考生:请考生持我校《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并迟于6月10日前将考生档案寄至我校。
(3)为确保档案材料安全,请使用EMS或者机要等国营邮寄渠道,其他快递公司或者考生自行携带等情况,一概不接收。
(4)非全日制录取考生不调取考生档案。
2017年扬州大学拟录取硕士生通讯信息修改及调档等事项打印商调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