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提交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份数备注1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原件双面打印后手写2学院需就情况是否属实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2云南省省级统一格式的就业工作证明(见附件2)原件2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供省级下发的统一格式的就业工作证明原件3就业协议书复印件2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本省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就业协议或劳务合同复印件
(二)院系审查
各院系对学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三)学校有关部门审核
计财处负责对学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学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学生资助管理科负责对申请代偿金额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017年玉溪师范学院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申请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