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 年颁布的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确定高考语文科考核
目标与要求。
高考语文科要求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
表现为六个层级,具体要求如下。
A. 识记:指识别和记忆,是基本的能力层级。要求能识别和记忆语文基础知识、文化常识和名句名篇等。
B. 理解: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要求能够领会并解释词语、句子、段落等的意思。
C. 分析综合: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合,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要求能够筛选材料中的信息,分解剖析相关现象和问题,并予以归纳整合。
D. 鉴赏评价:指对阅读材料的鉴别、赏析和评说,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阅读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E. 表达应用: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表达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F. 探究:指对某些问题进行探讨,有发现、有创见,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创新性思维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对A、 、C、D、E、F 六个能力层级均可有不同难易程度的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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