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本科招生专业(学制四年):产品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
专科招生专业(学制三年):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空中乘务、艺术设计、音乐表演、影视动画;
备注: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各省报考指南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招生范围
学校拟在山东、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河南、安徽、山西、甘肃等9个省份投放艺术类招生计划。仅对山东省考生组织非美术类专业考试,其他省份认同本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考试。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的艺术类考生,其中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2.男生身高174cm~184cm,女生身高164cm~172cm;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3.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4.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5.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
6.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7、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或政治问题;
8.年龄不超过20周岁。
第十四条艺术类校考报名时间、地点及流程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5至2月18日;
2.专业测试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2月18日;
3.考试地点:烟台南山学院66号楼;
4.报考流程:
(1)考生可网上报名(http://zs.***.cn/)或直接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01室)现场报名。
(2)现场确认及考试:
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及120元专业测试费,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信息确认;考生信息确认后,学校发放《烟台南山学院2017年艺术类校考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第十五条校考考试内容及分值
1.音乐表演
主项(声乐或器乐或舞蹈或键盘任选,90分)视唱(10分)备注声乐演唱自选曲目一首现场随机抽取考试题目。1、考生如有副项,可以进行加试,评分标准为:主项60分,副项30分,视唱10分。2、除钢琴、贝司外,其它乐器自备。3、测试舞蹈项目的考生须自带伴奏带。键盘演奏自选曲目一首器乐演奏自选曲目一首舞蹈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
2.空中乘务
形体观察(40分)风度举止(10分)动作反应(10分)才艺展示(10分)语言表达(30分)备注形体各部分比例较好、五官端正、参照报名条件进行。从容大方、彬彬有礼、端庄稳重、表情自然、有亲和力。反应灵活、迅速、身体协调性好。声乐、器乐、舞蹈、朗诵等,形式不限。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回答问题思路清晰;英语短文朗读正确,发音标准、回答问题明确。女生不化浓妆,盘发露出额头,不带首饰;男生头发不遮耳朵;才艺展示相关物品自备。
体检:考生考试合格后,由学校组织参加民航医院专业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第十六条校考成绩公布及合格证发放
按照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于3月30日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http://zs.***.cn/)。
《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按考生登记的地址寄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其中山东省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合格证(其中空中乘务专业认可其他专科高职院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合格证)。
1.山东省内,对文理兼招专业,按专业总计划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录取。其他省份按照各省艺术类录取规定执行。
2、本科:在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专科:在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投档考生,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服装与服饰设计、影视动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费(预收)等费用。
本科:14000元/学年;
专科:9300元/学年。
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资助体系
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经济困难学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实行免、减、缓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名称:烟台南山学院;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专科(高职)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其它
2017年烟台南山学院艺术类招生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