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招生对象
考生在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年度注册入学低申请资格线的考生均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类别,填报我校注册入学相关类别及专业。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直接申请,不受文化分数限制。
凡已在高考统招批次录取时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申请注册入学。
第十二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注册规则
夏季高考文理类和春季高考考生可填报1次注册入学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夏季高考文理类考生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春季高考考生填报8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夏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填报2次注册入学志愿,均实行单一志愿,考生均只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录取工作中的具体要求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
1.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2.报考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统考专科合格证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合格证(其中空中乘务专业认同其他高职专科院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合格证)。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我校在遵循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基础上,实行夏季高考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原则择优录取,春季高考各招生类别按分数由高至低录取。
4.在确定录取资格时,无单科成绩要求,无志愿级差。
5.总分相同情况下,对省级优秀学生、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较高、文体等方面有特长、专业相关考试科目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招生监督:注册入学招生监督实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535-8609593。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注册入学考生的在校待遇和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执行相同的收费标准,学校不另行增设条件和要求。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费(预收)等费用。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科、春季高考专科8200元/年,其中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9300元/年;艺术类专科9300元/年。
住宿费:900--1300元/年。
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资助体系
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经济困难学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实行免、减、缓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名称:烟台南山学院;专科(高职)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办网址:http://zs.***.cn
E-mail:zsb@***.cn
联系电话:0535-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南山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方案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方案由烟台南山学院负责解释。
2017年烟台南山学院高职高专注册招生件和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