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其它录取原则按省招生部门相关文件执行。被录取者,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须按有关规定组织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通讯信息
学校名称:烟台大学
学校代码:11066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邮政编码:264005
咨询电话:(0535)6902653
学校网址:www.***.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jwc.***.cn/zb/
本简章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符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未尽事宜由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 别 声 明
为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办学声誉,现就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发表声明如下:
一、烟台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烟台大学唯一合法的普通高考招生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
二、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普通高考的招生,凡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提醒各位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对假借我校名义招生的现象进行举报。
2017年烟台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山东省录取与复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