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纪检委对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25号),建立过程性考核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由考生毕业学校提供考生的过程性考核结果,我院依据专升本考试分专业成绩,参考过程性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等。
第十七条招生计划、 收费标准:
序号专业计划1法学502工程管理1503国际经济与贸易504会计学1005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506市场营销100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008工商管理509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50
按教育成本收费,本科会计学专业14000元/学年;其他本科专业13000元/学年,住宿费五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1000元/学年执行。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颁发形式: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十九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烟台大学文经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5-6915009 传真:0535-6915078
学院网址:http://wenjing.***.cn E-mail:wjxyzb@***.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enjing.***.cn/zsxx/index.asp
通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邮编:264005
2017年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专升本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