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答案
3、户口:按照山东省公安厅有关规定,户籍不在山东省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户籍在山东省的新生,仅限户口已经迁入原本科毕业院校的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将户口迁入我校,户籍在山东的其他往届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需户口迁移的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限应根据报到时间至少顺延15天(报到时间一般为9月初),报到后自持户口迁移证到烟台大学公安处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中的姓名用字必须同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用字一致,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 2018-03-26 09:10
检举
2017年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户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