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后,各校要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要控制好招生数量。学校不得不顾自身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无节制的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各地公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建档线以下的学生。不得以本校名义为不具备招生条件的任何学校招收挂靠生,亦不得将他校招收的学生私自放在本校内上课就读。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违规招生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招生学校或直接责任人承担。
2.普通高中新生严格按照教育局统一招生录取结果建立学籍,在新生入籍时与提前导入的招生录取信息进行比对,凡违背上述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更不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或有关人员责任。
3.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跨市招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2年内不予恢复。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厅备案。
4.今年仍不允许招收择校生,并严禁同城范围(含县域内)内借读,任何学校不得违背。
2017年颍上县普通高中招生网上填报志愿与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