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有重大问题。
(4)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5)考生身份不能确认。
2、录取流程:
(1)招生就业处将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名单发至各学院。
(2)各学院对普通招考初试合格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按规定程序组织复试后,以学院为单位确定复试排序名单(含复试成绩),并于5月15日下班前交至招生就业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招生就业处根据各学院复试排序先后按照分配计划择优进行录取,确定录取名单。
2017年燕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