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六不准”、“十公开”、“23条禁令”工作纪律,规范招生操作,依法履行招生工作。
2.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录取程序
1.根据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按单独招生计划“总分优先,遵循志愿”及考生身体符合体检条件的原则,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校内及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然后报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在云南省招考频道上公示一周。
2.在我院公示单招考核名单中的考生,如放弃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县(市、区)招办填写《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放弃参加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进行志愿确认,放弃参加今年的高职单招录取。
3.高职单招报考多所院校的考生,如在多所院校单招考核合格名单中出现,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县(市、区)招办填写《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志愿确认表》进行志愿确认,未按要求进行志愿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今年的高职单招录取。
4.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我院于2016年7月10日前办理录取手续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7年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方案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