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考核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接收考核小组负责实施。
(二)已经参加过本学院推荐考核的学生,不用重复参加接收考核,其接收考核成绩与推荐考核成绩一致。
(三)接收考核的考核形式、要求、成绩计算方法与推荐考核一致。
(四)接收考核主要以专业面试的形式进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笔试或其他形式的考核,是否加试、加试科目数由学院根据实际确定。
(五)专业面试主要考查推免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是否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素质等。
(六)专业面试命题数量为面试人员的2-3倍,面试时由学生随机抽题作答,每人作答时间为15-20分钟。
(七)成绩计算方法。
无加试:综合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如有加试,加试科目满分应为100分。
加试1门:综合成绩=0.5×加试科目成绩+0.5×专业面试成绩。加试2门:综合成绩=0.5×(加试科目1成绩+加试科目2成绩)/2+0.5×专业面试成绩。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八)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不予接收。
(九)学院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免接收名单。
2017年云南师范大学推免生接收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