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单招录取的文、理科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录取;高职单招录取的“三校生”?不再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及录取。
2.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请于2017年3月26日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并于4月1日至4月7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填写《云南省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放弃参加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进行确认,放弃参加今年的高职单招录取。
3.考生志愿确认结束后,我校按计划确定单独招生预录取名单,4月10日省招考院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对预录取名单后进行公示。
4.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经云南省招考院审核批准,由我校招生办公室于2017年7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给考生。
(一)凡被联盟院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我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我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我校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认真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规定,同时承诺决不让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凡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录取院校“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优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五)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017年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须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