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学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运动队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相关情况,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凡经我校认定的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分三种方式录取:
1.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高水平运动队对应批次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学校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中长期建设发展的需要和运动项目的急需程度,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专项测试工作小组研究确定,由学校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后录取。该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一级(含)以上运动员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我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成绩合格者,由我校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予以录取。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我校将与拟录取的相关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根据其高考成绩(或单独考试成绩)、个人志愿和学校管理规定,安排在相应专业进行文化学习,其运动训练由体育学院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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