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所提供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须提供材料如下:
序号材料名称说明1准考证原件查验,提交1份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查验,提交1份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查验,提交1份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4学位证书原件查验,提交1份复印件,若无学位证书,可不提供 5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 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查验,提交1份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任选一种 提供6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原件一份,用信封密封(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