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需提供《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结题报告、责任书及成果复印件(提供原件供审核)一式三份,并于4月15日前送交科技处。
2.产业化培育(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哲学社科重点基地项目3类项目全年受理,项目完成后即可提交验收申请。经审核达到验收要求的,按照验收程序办理。
2017年榆林学院报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材料报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