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考政策
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免除文化基础知识测试:
(1)文、理科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达4C1合格,且4门必测科目成绩中有 1A或4B及以上;
(2)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7门必测科目成绩中有1A或4B及以上;
申请免考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交《炎黄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文化基础知识测试”免考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免除文化基础知识测试考试,但须参加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2.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须于4月16日参加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当日,将申请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学院招生办公室,经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确认后,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执行加分投档: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如符合以上第1至第4项加分政策,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的一项。)
(5)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在4C以上的考生,每一个A加10分,一个 加5分;
(6)近三年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30分;地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20分;县(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5分;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
(7)普通高中考生近三年获得由县(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20分、15分和10分;
(8)获得学校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10分、8分和6分;荣获学校其他表彰每项加2分;
(9)艺术、体育特长生近三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比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加15分、10分、5分;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每位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0分。
3.监督审核
考生本人需在报到现场出示奖励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承诺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2017年炎黄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照顾项目和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