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统一招生录取共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为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纳入第一批次的职业高中招生名额,控制在其招生计划的10%左右);第二批为第一批次未录满的学校和职业高中。
第一批次设置3个志愿和2个服从调剂志愿(分别为公办普高服从调剂、民办普高服从调剂);第二批次设置3个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志愿(职高服从调剂),职业学校分专业大类进行录取。
志愿填报按中考成绩,共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填报为第一批次志愿;第二次填报为第二批次志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两类学校可以兼报。
具体招生计划及代码见我局印发的《余杭区2017年各类高中报考指南》(简称:《指南》)。考生及家长应在认真阅读我局印发的《指南》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
1.第一次填报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已被各类高中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于2017年6月27日8:00至2017年6月28日12:00登录余杭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zk.yhjy.gov.cn:88/syslogin.aspx是唯一网址,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选择填报集中统一招生学校。6月28日12:00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关闭后,考生已报志愿将不得更改。请考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填报。
余杭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于6月28日下午在所在初中学校办理报考志愿确认手续(仅是对在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关闭前考生后填报的志愿进行确认,不能对已报志愿进行更改,下同);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外地初中应届毕业生、引进人才的子女,于6月28日下午到各辅导站办理报考志愿确认手续。
2.第二次填报
凡第一批次未被录取或未参加第一次志愿填报的考生,可登录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参加第二次志愿填报。填报志愿时间2017年7月2日8:00至2017年7月3日12:00。7月3日12:00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关闭后,考生已报志愿将不得更改。办理报考志愿确认手续时间为7月3日下午。
其余要求与第一次填报志愿一致。
二、计分与划线
(一)计分: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为文化课考试成绩加上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600分。
(二)加分:考生加分按《余杭区2017年各类高中招生加分办法》(附件1)执行。
(三)划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报考学生的志愿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划定各等级学校、各批次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
(一)录取原则
以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根据学生所填报志愿,按中考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不含加分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科学成绩、政治社会成绩高低确定先后名次)。
(二)录取程序
首先录取第一批次,当第一批次录取完成后,再根据考生第二次填报的志愿依次录取第二批次。同一批次按志愿次序录取,即各招生学校按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和学校可录取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分数线。当考生已上该批次分数线而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则移至第二志愿学校,如第二志愿学校仍有招生名额则继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第二志愿学校招生已满,则移至第三志愿学校。
当考生所填志愿学校均不能录取时,将根据考生调剂志愿。考生如服从调剂则予以调剂录取,如不服从调剂,则不予录取。
考生按规定程序和所填报志愿被所报考学校录取以后,其他招生学校不得再行录取。
四、学生报到、注册
学生录取后,凭余杭区教育局印发的录取通知书、成绩单及录取学校的入学须知,按时到学校报到、注册。
五、有关注意事项
2017年余杭区各类高中集中统一招生录取志愿设置及填报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