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文件的精神,特殊情况加分对象为军人子女(含武警部队官兵子女),具体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文件的精神,特殊情况加分对象为军人子女(含武警部队官兵子女),具体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联〔2014〕2号)文件的精神,特殊情况加分对象为军人子女(含武警部队官兵子女),具体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1.满足下列条件的军人子女,可申请加30分:烈士子女;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2.满足下列条件的军人子女,可申请加20分:作战部队军人子女;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三等战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受正大军区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子女。
3.满足下列条件的军人子女,可申请加5分:除上述(1、2类)以外的其他军人子女。
同一考生如符合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高分进行加分。
符合军人子女加5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或其他类加分条件的,可与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中获得的加分进行累计,但终所获加分高不得超过15分;符合军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的加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高分进行加分。
符合军人子女加5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或其他类加分条件的,可与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中获得的加分进行累计,但终所获加分高不得超过15分;符合军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的加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高分进行加分。
符合军人子女加5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或其他类加分条件的,可与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中获得的加分进行累计,但终所获加分高不得超过15分;符合军人子女加20分及以上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上述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的加分。
2017年余杭区各类高中集中统一招生录取特殊情况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