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学院简介: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医学专科院校,坐落在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的山西省运城市,是全省唯一的护理职业学院。学院具有49年的办学历史,为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大中专医疗卫生人才。学院先后荣获“山西省文明学校”“山西省十佳基层党组织”“山西省模范单位”“运城市文明标兵单位”等称号。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师生在省内外职业技能大赛中屡获殊荣。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600余人,教职工500余人。学院占地380亩,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是一座园林式的医学院校。学院建有高标准的专业实验实训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等70余个,图书馆藏书26万余册。学院拥有一座200张床位的二级甲等附属医院,并在全省各地市、大型厂矿医院及北京、天津、西安、广州、珠海等地建立了47个教学医院和实训基地,充分满足各类专业学生见习、实习需要。
学院目前实行高职教育和中职教育双轨制,开设口腔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9个大专专业,同时保留护理、医学检验技术、中医(针灸推拿)等中专专业。护理专业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级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被确定为省级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被确定为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017、2018年先后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两个国控医学专业,为立志从事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事业的莘莘学子提供学习机会。
学院秉承“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创新实践,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北京联袂集团、山西九针中医院、天津天同颐养院、深圳洋紫荆集团、珠海新茂齿科中心、运城和济康复医院等多家用人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率在94%以上,专业对口率在92%以上。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来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学习深造!
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学校概况
第十一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红洲职务:院长
第十二条根据学院的工作需求,成立由主管院长、招生部门负责人及监察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学院招就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现有的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十六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发展情况,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对口升学和三二转段招生计划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和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条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第二十二条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填写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将调配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或未填写同意调配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三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男女不限。
第二十五条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第二十六条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院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第二十七条按照“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专科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八条同意省教育行政机构或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对口升学录取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第二十九条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本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第三十条按照“山西省教育厅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原则及培养方案”录取。
第三十一条录取专业根据协作学校三二转段协议专业进行录取。
第三十二条录取名单确定:学校把拟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三条学业期满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后,颁发运城护理职业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十四条各专业学费、公寓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学院公寓管理费600元/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口腔医学5200元/年;针灸推拿5200元/年;护理5200元/年;助产4000元/年;医学检验技术4000元/年;医学影像技术4000元/年;眼视光技术4000元/年;康复治疗技术4000元/年;口腔医学技术4000元/年。
第三十五条按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六条学院在招生期间,需要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请考生务必将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码在《高考信息登记表》中填写清楚。
第三十七条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运城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复旦大街2155号
邮政编码:044000
咨询电话:0359-
传真:0359-
招生网址:www.***
电子邮件:ychy2510888@***
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2017年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护士执业运城市卫校附属医院一楼大厅现场确认。地址:红旗西街西花园对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