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制度的通知》要求,全面实施国家减免与资助措施。
我院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制度的通知》要求,全面实施国家减免与资助措施。
1、全面免学费的基本政策
第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中职阶段学费,第四年进入专科学习后,按国家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五、录取原则
凡2017年参加了各市、州组织的中考,且成绩达到了所在地五年制高职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并以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五年制高职,学院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凡2017年参加了各市、州组织的中考,且成绩达到了所在地五年制高职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并以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五年制高职,学院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六、学院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新村74号
邮政编码:644003
招生咨询电话:0831-8275466、8274290、8274690
纪检监督电话:0831-8274328
传真:0831-8275466
学院网址:http://www.***.cn;http://www.***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
各位考生及家长请注意:
联系部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新村74号
邮政编码:644003
招生咨询电话:0831-8275466、8274290、8274690
纪检监督电话:0831-8274328
传真:0831-8275466
学院网址:http://www.***.cn;http://www.***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
各位考生及家长请注意:
2、奖助学金资助政策
中职助学金:第一、二学年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人数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
国家奖助学金:第四、五学年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定要求,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国家助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
勤工助学: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可取得相应劳动报酬。
中职助学金:第一、二学年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人数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
国家奖助学金:第四、五学年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定要求,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国家助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
勤工助学: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可取得相应劳动报酬。
1、2017年我院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只招五年制高职,不招三年制中专。
2、五年制高职填报待中考成绩公布后,上线考生根据本人成绩在所在区、县招办公布的网站上,填报我院五年制第一志愿。(往年五年制低分数线为:中考成绩375分以上)
3、我院五年制招生代码:62001
2017年宜宾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国家减免与奖助措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