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总分加20分。
②有器乐、声乐等社会艺术类考级十级证书的考生录取时加20分,八级及以上的加10分。
③有各类才艺特长及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特长的考生,录取时酌情加5-10分。
申请以上加分的考生,填写《2017年提前招生政策加分申请表》(见附件8)、连同对应材料复印件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请注明提前招生报名材料)。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申请政策加分、破格录取的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须将有关材料原件交给报到缴费现场的工作人员核验。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同时考生体检合格,学校才正式录取。
答案来源于:2017年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2017年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高职提前政策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