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对象为在校在籍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评选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文明守纪,关心集体,热爱劳动。2.家庭经济困难且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孤儿、有困难的单亲家庭、家庭享受低保、父或母残疾或重病等)3.学习努力,积极进取,成绩中等以上,没有不及格和补考科目。4.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现象,在校没有违纪行为。
评定办法和程序:采取自愿申报、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经班级综合评定后上报系部。各系结合实际情况,严格对照评选条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审核,并将获奖汇总表《贫困生品学兼优奖申请表》报学工处。学工处、教务处、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经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奖金。
2017年徐州高等师范学校奖学金和助学金品学兼优奖的评选学校助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