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独考试招生
1.招生对象
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
2.招生专业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1510202园林技术2510103设施农业与装备3510107园艺技术4520301工程测量技术5540501建设工程管理6540301建筑工程技术7580410服装设计与工艺8560110焊接技术与自动化95607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10560113模具设计与制造11560203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12560309工业机器人技术13670411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14630301财务管理15630701市场营销16630602商务管理17640105酒店管理18630801电子商务19630903物流管理20690302家政服务与管理21600112高速铁路客运乘务226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23670206应用日语24670404休闲体育
3.命题、考试和录取
我校根据高校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统一安排在2017年4月9日(星期日)进行考试。
“文化知识”考试成绩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或部分科目等级成绩。省招办负责提供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社会考生可随中职生参加“文化知识”校考。
“职业技能”考试要求。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和高中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组织实施。
录取。我校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下,自主确定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须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2017年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高等职业院校部分分类考试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