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
普通高中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200分。
“三校生”和同等学力学生,文化基础考试成绩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5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省招办提供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等七门课成绩为基础,经过赋分后,以其算术平均值计入综合评价总分。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成绩赋分标准为:A级100分、B级80分、C级60分,所考察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物理、化学、生物)均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可录取。
“三校生”文化基础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试题命题范围不超出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命题大纲,各门课程满分50分共150分;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分理工类、综合类)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满分150分。
2017年咸阳师范学院高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认定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