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校生”综合评价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照不同类型和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2.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3.总成绩相同时,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平均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三校生”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基础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文化基础成绩相同,则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入学申请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有D级者或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含有D级者,不予录取。
2017年咸阳师范学院高职综合评价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