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在单独招生过程中,将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学校纪检部门对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我校自觉接受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督导与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1.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统一于2017年9月入学。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7年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第一批正式录取的学生人数未达到单独招生计划数,将坚持从高分类似问题答案